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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 16年后清理门户!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十三妹

2016-10-28 14:52:19

庄羽告郭敬明

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

琼瑶告于正

因为《宫锁连城》抄袭

这回是金庸告江南

因为《此间的少年》侵权




十三妹发现在金庸状告江南这事儿上几乎没有人用抄袭这两个字。因为《此间的少年》讲的是校园故事它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了大量金庸小说中的经典人名。


《此间的少年》 段落


《此间的少年》 段落


于是十三妹第一次知道原来周星驰的《功夫》里每用一次杨过、小龙女星爷就得付一万港币。星爷一共用了六次就给了六万。你觉得这是敛财金庸才不缺钱呢,他直接把这六万块钱给捐了出去十三妹觉得这事儿也不能全怪江南。


《功夫》是2003年拍的,江南的《此间的少年》是2000年写的,如果他早知道用一次名字得一万港币,估计还是学生的他肯定吓得不敢用了吧,就差了三年翻天覆地。


等等,是不是当时香港的法律和大陆的不太一样呢过了些年,江南虽然有了其他一些作品出来,但是《此间的少年》依然很火。


“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中国作家协会的指导下中国作家出版集团、长篇小说选刊杂志社和中文在线共同举办了网络文学十年盘点活动对近十年的网络文学进行了全面盘点《此间的少年》荣获十佳优秀作品。


这段作品荣誉的描述至今挂在《此间的少年》的词条内。


《此间的少年》2002版 插图



可见当时国内的业界权威并没有觉得用了别人小说的人物名字构成侵权。

但是金庸却说了这么一段话被认为是隔空警告江南


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的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


十三妹突然想到自己读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特别爱写武侠小说,他写了好多大家却没兴趣搭理他翻了几页算是很给面子了。有一阵班上流行看《射雕英雄传》,这个男生就真的拿《射雕英雄传》里的人物写了个故事,班上同学竟然破天荒地看了起来还七嘴八舌地给他提建议,当然最后十三妹的同学并没有变成第二个江南。出于对金庸小说的热爱这个男生才萌发了写武侠,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他选择了用大家熟悉的人名。不可否认很多人在读小说的时候会自动带入金庸笔下的人物形象,这的确是给小说加分不少。




你说他的创作不是原创十三妹实在不敢苟同最起码也是二次创作,如果按照金庸爷爷说的拿我的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

这得把多少一腔热血尝试写小说的好苗子扼杀在摇篮里


为何金庸爷爷认真地理江南这个小孩而不是十三妹的同学呢


因为江南这个小孩名利双收的第一桶金,就是靠着金庸小说的人物写就的《此间的少年》,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些经典的名字这部小说是否会火爆,更要命的是这部小说不仅仅是出版获奖那么简单,它还不停地在文化产业链上做加法形成了一个大IP。

2010年,《此间的少年》电影版问世


2011年,《此间的少年2》开始动笔(未完成)


2014年,《此间的少年》电视剧版问世


期间,《此间的少年》还先后推出过三个版本


2016年,江南以3200万版税荣登第十届作家富豪榜榜首,这3200万的版税中,《此间的少年》占了多少比例可想而知。


如果《此间的少年》只是江南的成名作,从此相忘于江湖,金庸爷爷或许还把他当小孩子不理会,可是《此间的少年》却成了江南的代表作,在这部小说上尝到的甜头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还一部作品是《龙族》,影响力却不及《此间的少年》



金庸爷爷就要像武林中的掌门人一样开始清理门户了,既然用别人家的小说人名写书容易成功 ,以后都是别人家的人名写成的小说,翻来翻去都是那些人的事儿,那么说好的原创怎么办


你瞧《金瓶梅》用了《水浒》里的潘金莲,《金瓶梅》是火了可是人家作者多低调,兰陵笑生生究竟是谁至今成谜。


说到潘金莲十三妹想到了冯小刚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这电影的剧本是刘震云写的,不管是不是潘金莲就是用了潘金莲这个名字了,十三妹也很想问问刘老师对于同人小说怎么看?关于同人小说这个概念,就跟手办一样,是从日本传过来的,十三妹又想到了《七龙珠》里的孙悟空,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告鸟山明侵权,不要以为吴承恩不在了,就没有侵权这一说了。


其实同人小说没有什么所谓的灰色带。


新手入门手册


第一,要用经典人名,请用已故作家作品


第二,一定要用在世作家作品,借助成名,适可而止。


第三,自律,自律再自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十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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